根据韩国外电报导指出,Google 与 Apple 在韩国因涉及违反《电信事业法(전기통신사업법)》强制特定支付方式,因此遭到韩国放送媒体通信委员会分别处以 Google 429 亿韩元、苹果 208 亿 1,000 万韩元的罚款,合计超过 637 亿韩元。
韩国放送媒体通信委员会认为,两家公司利用其在应用程式商店中的市场交易优势地位,强制要求采用特定支付方式,并对外部支付方式施加不利条件,借此限制了应用程式开发商的选择权。并已责令 Google 与 Apple 停止违法行为,并限期改善支付政策与应用程式审核流程。
对此,Google 相关人士表示:「Google 为了遵守韩国《电信事业法》并扩大开发者的支付选择权,同时致力于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安全且高品质的体验,一直以来持续与放送媒体通信委员会保持合作。」
「我们先前已透过近期的政策更新,宣布扩大对开发者的支付弹性以及调降手续费等优惠措施。对于今日放送媒体通信委员会的决定未能充分反映 Google 遵守法律的努力,以及支援韩国开发者创新与全球成长的贡献,我们感到十分遗憾。」Google 指出。
Apple 则表示对这项决定深感遗憾,且无法表示认同。Apple 主张,去年在韩国国内 App Store 生态圈中,产生了高达 38 兆 1,000 亿韩元的开发者结算与销售金额,其中有 90% 以上并未向 Apple 支付手续费,而是全数归属于开发者。
